错字繁体字,不少招牌折磨人
◎商家为了“韵味”喜欢使用繁体字,反而让顾客看不懂 ◎有不少霓虹灯缺胳膊少腿,市创城办称尽快督促整改
城区街头各种不符合规范的商铺招牌和宣传语。
商家为吸引顾客,在临街铺面安装形形色色的广告招牌。这些各种材质、设计醒目的广告牌和夜间霓虹灯,为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8月2日,记者走访发现,城区很多商家的招牌存在用字不规范、残损的情况,尤其是夜间的霓虹灯缺少笔画的情况很普遍。市创城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督促存在问题的商家进行整改。
镜头一
繁体字市民基本靠猜
8月2日,记者走访城区几个商铺集中的街道发现,商家的招牌上繁体字比比皆是,一些繁体字根据其所在的情境,居民还可以大体知道它本来应该是什么字,有一些繁体字使用后,市民直接不认识。
人民街“金莹工艺总汇”中的“莹”“艺”“总”“汇”都是繁体字,“单县羊汤”被写成“單縣羊湯”,四个字中就有三个字使用繁体字。
在金沙商城地下一楼的店铺里记者看到一个叫“美佳针織”的店铺。记者随机问一位顾客最后一个字怎么念。“这应该是针线的线吧,前面那个字不是针吗,后面这个应该是线吧,我也不清楚。”赵先生迟疑了一会儿后说。而该店店主告诉记者,这里是针织品批发零售店,那个字是“织”不是“线”。“感觉这样比较有韵味,直接写美佳针织感觉太土了。”店主补充道。
记者注意到,市民在认这些繁体字的时候,大多是根据前后其他字来“猜”繁体字是什么字,用习惯性的思维去判断,而真正认识这些繁体字的并没有多少人。
“在公共场所使用繁体字是不允许的,属于不规范用字。”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广告用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繁体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镜头二 错别字大摇大摆溜出来“逛街”
记者在人民街看到,一家名为“立健医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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