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字繁体字,不少招牌折磨人


错字繁体字,不少招牌折磨人
◎商家为了“韵味”喜欢使用繁体字,反而让顾客看不懂 ◎有不少霓虹灯缺胳膊少腿,市创城办称尽快督促整改
  城区街头各种不符合规范的商铺招牌和宣传语。

   商家为吸引顾客,在临街铺面安装形形色色的广告招牌。这些各种材质、设计醒目的广告牌和夜间霓虹灯,为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8月2日,记者走访发现,城区很多商家的招牌存在用字不规范、残损的情况,尤其是夜间的霓虹灯缺少笔画的情况很普遍。市创城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督促存在问题的商家进行整改。

  镜头一

繁体字市民基本靠猜

  8月2日,记者走访城区几个商铺集中的街道发现,商家的招牌上繁体字比比皆是,一些繁体字根据其所在的情境,居民还可以大体知道它本来应该是什么字,有一些繁体字使用后,市民直接不认识。

  人民街“金莹工艺总汇”中的“莹”“艺”“总”“汇”都是繁体字,“单县羊汤”被写成“單縣羊湯”,四个字中就有三个字使用繁体字。

  在金沙商城地下一楼的店铺里记者看到一个叫“美佳针織”的店铺。记者随机问一位顾客最后一个字怎么念。“这应该是针线的线吧,前面那个字不是针吗,后面这个应该是线吧,我也不清楚。”赵先生迟疑了一会儿后说。而该店店主告诉记者,这里是针织品批发零售店,那个字是“织”不是“线”。“感觉这样比较有韵味,直接写美佳针织感觉太土了。”店主补充道。

  记者注意到,市民在认这些繁体字的时候,大多是根据前后其他字来“猜”繁体字是什么字,用习惯性的思维去判断,而真正认识这些繁体字的并没有多少人。

  “在公共场所使用繁体字是不允许的,属于不规范用字。”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广告用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繁体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镜头二 错别字大摇大摆溜出来“逛街”

  记者在人民街看到,一家名为“立健医药城”的店铺玻璃上贴出了这样的广告“中秋礼品预订中……”,其中的礼字的“礻”被写成了“衤”,看着像“礼”但是实际上是个错字。

  在金沙商城一家叫做“丽梅日用百货批发总汇”的批发店里,店内的两面白色墙壁上贴着“本店可以使用代金卷”的喜讯,把“券”写成了“卷”。

  市创城办工作人员路先生表示,在广告语以及一些公共场合出现错别字是不允许的,他们将及时下督查单到相关商家,令其整改。

  “沿街店面、橱窗字以及一些广告牌不规范使用,尤其是错别字,是坚决不允许的,影响市容市貌。”路先生补充道,而且对小孩子也是一种不好的导向。

  镜头三

招牌字残损看着别扭

  除了繁体字和错别字,道路上很多店铺名字因为笔画残缺让人费解。在向阳路与人民街交叉口往北不远,一家叫做“川香三绝”的饭店招牌上,“川”字的第一笔已经脱离底板,悬挂在半空;在新华路福寿东街路口南200米路东,名为“沾衣女装”的服装店的招牌上,“沾”字最上方的一个点落到了下方,看上去非常别扭。家住新华路附近的王女士表示,一些字体缺失的广告牌,词不达意,影响了城市形象。

  而晚上城区霓虹灯招牌因“缺胳膊少腿”而闹的笑话也不少。1日晚,在东风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南侧,记者看到一家名为“老尹家海参”的店铺霓虹灯招牌的“家”字少了宝盖。沿着鸢飞路又往南走,在靠近胜利东街处一家名为“益家院酒村”的饭店,“家”字只有宝盖还亮着。

  在文化路与玉清东街交叉口北侧,一家“金都房产”的招牌变成了“金者房产”。而福寿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北侧的一家母婴用品店的招牌上,“婴”字只剩下三分之一,让看到的人不知所云。

  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创城办综合整治小组市容环境组负责人杜先生。杜先生表示,门头牌匾和霓虹灯招牌不仅代表了商家自己的形象,也是影响市容市貌的一个方面。门头牌匾由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城管执法部门会尽快督促相关商家进行整改。文/图 本报记者 董晓源 本报见习记者 李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