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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网 > 政民互动 > 网上咨询
标题:学校食堂问题
发件人:马**
发件内容:
各位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坐落于青铝生活区内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中学的食堂方面的相关情况,具体问题如下:
1、整个食堂内卫生状况不太好,每次打饭时给人的视觉和心理上不太舒服;
2、在这个学校有不少的少数民族,而承包给清真食堂的老板是非少数民族,采购的主要食材也是老板一个人去采购,无法确保是否是真正的清真食材,据我们掌握食堂内主要的厨师也是非少数民族,只有洗碗和捞面的两个人为回族,对此学生和家长都无法放心的在食堂就餐,从而给家长和学生带来诸多不便和负担;
3、如果食堂是学校有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应该从食堂卫生和少数民族就餐习俗落实到位,保证清真食堂中工具专用、食材放心;
4、如果食堂是承包出去的,应该把清真食堂承包给少数民族去管理,而不是汉灶和清真灶混合管理,这样学生和家长吃饭放心,学的安心。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及各位领导重视一下这个学校清真食堂的管理和就餐餐以及卫生问题,我代表在校的所有少数民族学生及其家人感激不尽。

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关于“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清真食堂”的问题,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问题清单进行了核查,现答复如下: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食堂每天早中晚定时打扫消毒并做记录,值班教师每天早中晚都按照制度进行检查,不存在卫生状况不好的情况。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少数民族学生较多,加之不少汉族学生也愿意到清真餐厅购买面食,因此虽然实行了错峰就餐,但就餐时仍然存在排队等候情况,可能造成视觉上的不舒服,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已经申请新建食堂以彻底解决该问题。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清真食堂由西宁大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大马公司是西宁一家专做清真餐饮的公司,汉餐食堂由青海客乐美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不存在汉灶和清真食堂混合管理;
关于人员和管理问题。为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风俗,规范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承包公司和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坚决严格按照《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清真食堂由专人采购食材,所有食材供应商均有营业执照,采购、炒菜、面点、打饭及管理均为回族,不存在反映的问题。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由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和值周检查制度,每周都有专项检查,并设有师生监督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分类存档,健全档案。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食堂严格遵循《大通县食堂管理办法》进行运营,并在2021年10月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评为大通县绿色餐厅,以上反映的问题均不存在。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将继续严格食堂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餐环境,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充分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师生利益,请社会各界继续加强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三实验中学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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