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启动了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内的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探索完善农民宅基地权益、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路径办法。
在总结试点实践基础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创新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改革思路。
所谓宅基地“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2020年,中央有关部委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连续第三年强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出“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并指出“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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