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九发〔2023〕6号)和《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发〔2019〕3号)精神,加快推进九江市名师队伍培训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名师的辐射、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及建设数量
九江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范围是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及教研部门在编在岗教师。每批(3年为一周期)建设“名师工作室”15个。
二、申报条件
1.在编在岗教师。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申报前三年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并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乐于奉献、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2.在全市有较高认同度、知名度的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和省骨干教师;或在教育教学、教育政策研究及某一领域(学科)具有一定影响力。
3.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一线,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知识渊博,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业绩突出。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先进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教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改革有示范推动作用。
5.具有较强的组织、培养、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教科研的能力,承担过教师培训主讲任务,培训效果良好。有较高组织、培养和指导后备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的水平。
三、申报材料
1.《九江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对象身份证/社保卡;
3.申报对象在九江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凭证;
4.资格条件佐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荣誉/职称/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每3年开展一次,在申报当年7月份,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由申报对象向所在单位申请,采取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向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推荐。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推荐人选资质、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研能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推荐人选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三)专家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1个月内完成),拟定入闱名单。
(四)网上公示。评审通过后,在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行文批复,拨付项目资金并授牌。
五、工作室职能
(一)导师培养。制订3年发展规划和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学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发挥名师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带动学员共同成长。针对每一个学员的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培训指导,指导学员展示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活动,引领学员提高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工作室学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个月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少于2次。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做好学科教学的示范工作。每学年在市内进行2次以上公开教学展示,在名师讲堂作1个专题讲座。组织并参与工作室学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学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工作室学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
(二)项目领衔。发挥工作室学员集体智慧,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帮助学员确定研究课题,指导学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工作室3年内分别完成1项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撰写教育教学、教研或学校管理札记、指导文章、调查研究报告等,每学年每位学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论文1篇以上,3年内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三)成果辐射。工作室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教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参与和指导农村教师科研培训活动,开发农村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参与授课工作,承担校本培训课程的开发、授课任务。每年为教师继续教育或校本培训举办2个以上讲座,带头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设名师工作室特色网页或公众号,展现名师工作室科研动态、资源生成、成果辐射,依托网络平台,聚集、整合优质资源,相互学习、切磋、交流、探讨,在合作互动中提升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六、资金支持
授牌的名师工作室每年给予8-10万元资金支持,工作室挂牌运营后即拨付8万元资金支持,之后每年度考核“合格”等次者,再拨付8万元,考核“优秀”等次者,再拨付10万元,三年为一个周期。
七、其他要求
(一)所在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切实保障挂牌名师的工作时间,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名师工作室学员所在学校应为学员参加名师工作室工作提供便利,在安排工作室学员的工作时间和待遇等方面应给予积极支持。
(二)名师工作室考核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九教发〔2019〕75号)文件要求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区域内市级名师工作室的申报组建、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支持保障等,区域内工作室建设情况将纳入对各区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范围,推动工作室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发展。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精心遴选,把名师工作室建设作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工作室建设为抓手,有效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申报对象,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人事科;服务电话:0792-8223248)。2023年3月《关于印发〈九江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23〕4号)同时废止。
附件:1.九江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请表
2.九江市名师工作室线上申报流程
附件1
九江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
单位
职务
第一
学历
政治面貌
职称
教龄
最高
学历
荣誉称号及
获得时间
电话
单位开户行及
银行账号
教 学
方面的
突 出
成 绩
(课堂教学、论文论著等)
教学
风格
及
专业
特长
申报
对象
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对象(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
单位
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填报内容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同意申报,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应在Word文档填好后打印,由申报对象本人签字,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扫描成PDF上传。
附件2
九江市名师工作室线上申报流程
http://jje.jiujiang.gov.cn/zwzx_194/ztzl/rczczl/202311/t20231103_6276195.html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