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各学校,市属各民办学校,市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推进郑州美好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管理,郑州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18日 

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郑州市市级名师、杰出教师辐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郑州市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郑州市市级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郑州市名师工作室及杰出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与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工作室是由郑州市名师及杰出教师牵头主持,由同一学科领域内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创新发展共同体。

第二条 工作室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以鲜明的教育教学主张为纽带,以“教学研究、专业提升、示范引领、共同发展”为宗旨,以学习、研究活动为载体,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推动郑州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第三条 工作室一般依托工作室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所在单位(学校)设立,以主持人姓名和学段学科命名。建设运行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 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工作室由郑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师范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教师发展中心等)和学校(单位)要做好工作室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第四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1.组织遴选工作室主持人,审批工作室导师、助理、骨干成员和研修学员。对工作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进行指导。

2.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工作室的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培训,安排管理工作室大型学术活动和其他重要事项。

3.做好工作室建设与运行经费的预算与落实,协调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和学校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持。

4.制定工作室评价体系,对工作室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和评价。

5.对工作室成果进行总结、推广。收集汇总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支持工作室出版教育教学著作。

第五条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与任务

1.负责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与培育工作,协助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对工作室的建设与指导工作。负责工作室相关活动协调支持、监督指导等工作。

2.整合区域名师、杰出教师工作室资源,将市级名师、杰出教师工作室与区县(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共同规划、共同部署、共同落实,组建工作室共同体,将工作室作为本地优秀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推广示范的主要基地,组织安排相关任务和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名师工作室示范引领效应,共享成果。

3.建立和完善本地工作室的激励机制,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本地工作室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座谈、交流,示范课、观摩课等活动开展搭建平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工作室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专款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配合做好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学校(单位)的职责与任务

1.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所在学校(单位)应为名师、杰出教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设备及技术支持。

2.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所在学校(单位)指导和监督工作室履行职责,为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参加讲座会议、跟岗实践、观摩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提供支持,确保相关活动正常开展。

3.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要将主持人参加工作室相关业务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计入工作量。主持人承担工作室的工作量作为其本人满工作量的五分之一,由所在学校(单位)计入本人总工作量。

4.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所在学校应对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职称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5.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单位)监督和保障工作室依法依规使用工作室专项经费,经费支出须经主持人和学校负责人签字,严禁挤占、挪用。

第七条 工作室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1.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在本周期内调离郑州市教育系统,郑州市教育局将对主持人进行调整。主持人工作调离,但仍在郑州市教育系统,工作室地点随主持人设在新的单位,由新单位负责工作室的重新建设。

2.工作室骨干成员、研修学员在本周期内调离郑州市教育系统,骨干成员、研修学员身份自行取消。骨干成员工作调离,若仍在郑州市教育系统,工作室骨干成员身份不变,适当吸收新单位研修学员,原研修学员身份不变。

3.工作室主持人根据工作室及骨干成员发展情况可以做出骨干成员的调整。对于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履行职责的骨干成员、研修学员,由工作室予以清退。主持人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主持人、骨干成员或研修学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违法乱纪,则取消主持人、骨干成员或研修学员身份。

第三章 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完善工作室建设管理体系。围绕工作室建设目标、品牌研究项目打造等,制定实施建设工作室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管理并形成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工作室业务档案和工作室人员成长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室的各种过程性资料。

第九条 培育“郑派”教育名家。以工作室为平台,促进主持人自我成长,主持人在带领团队成长过程中,加强自我修养,锤炼教育思想,形成独特教育风格。经过一个周期的发展,涌现出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