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帮怀 将教材纠错进行到底

将教材纠错进行到底

 

(依《中国青年报》2016年6月13日《“挑错教师”彭帮怀的十年诉讼路》改写)

 

2017年3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教师彭帮怀上诉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小学语文教材(惯称苏教版)上有372处“瑕疵”和一项产品缺陷案作出终审判决,彭帮怀败诉。这是彭帮怀为语文教材纠错后收到的第22个判决书。

在此之前,他已经为现行中小学语文教材纠错打了10多年官司,但从未胜诉。彭帮怀也因此被媒体称为“纠错教师”。



“纠错教师”彭帮怀

一波三折的艰难诉讼

 

这次诉讼的起因是,2015年6月彭帮怀应一出版社之约,拟编写一套小学生作文辅导读物,为了搜集资料,他在书店共花费78.76元购买了苏教版小学语文2015年修订的一年级至六年级上下册12本教材。经过研读,他认为所购教材上有372处“瑕疵”和一项产品缺陷,这项产品缺陷主要是作文部分没有完全按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编写,可能会造成使用者按语文教材学习作文而学不会作文的损害。当年8月21日,彭帮怀将出版社和书店告上法庭。该案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历时18个月,经历了延期审理、增加诉讼请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庭外和解、法庭谈话、再次开庭、再次增加诉讼请求、第三次开庭等环节,在第三次开庭后6个月,法院才做出一审判决。 

此案的诉讼时间表



教育部的行政答辩状

 

2015年8月,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

9月,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后转至教育部处理。

9月,向教育部依法申请公开审定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的相关信息。

10月,教育部回复称“正组织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语文》教材进行修订审查,教材正在审查中,各版本教材尚未审定,因此尚无教材修订本审定的有关文件”。彭帮怀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12月,出版社约他会面,提出和解,他拒绝。

2016年1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发出第一次开庭传票,原告提出延期开庭申请,法院许可。

 1月,教育部答复称“编写组对个别内容进行了微调,并在书脊处加印了‘2015修订本’字样,但未向教育部报备”。彭帮怀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教育部向其公开相关信息。

2月,教育部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教育部)之前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彭帮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告知他法院信息公开案的合议庭成员和相关权利。

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作出裁定,彭帮怀败诉。

4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彭帮怀向法庭补充“编写组对个别内容进行了微调,并在书脊处加印了‘2015修订本’字样,但未向教育部报备”的教育部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该套教材增删21篇课文的目录等新证据,同时增加了诉讼请求:对所购教材退一赔三,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召回本案所涉及的非法出版物,判决被告向其公开道歉。出版社提出异议,法庭延期审理。

6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彭帮怀又增加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就本案所涉问题向教育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有关部门就本案所涉问题依法处理,完善教材的管理评价机制,比如第三方评估等。

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传彭帮怀和教育部到该院二号法庭谈话。

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作出终审裁定,彭帮怀败诉。

11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彭帮怀败诉。

12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3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彭帮怀终审败诉。

 

期待已久的六月开庭

 

2016年6月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法庭上,作为被告之一的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代理律师答辩称,该套语文教科书系教育部审定的教材,是合法出版物。彭帮怀称教科书存在产品缺陷是个人意见,未经有关部门鉴定。并且,彭帮怀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教科书内容违法或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因此,教科书并无产品缺陷。

对于彭帮怀所诉教科书没有按《课标》编写,出版社认为,这是他对教材编写工作进程的认识不足。代理律师说,教育部虽然在2011年出台了新《课标》,但对语文教材的编写和送审工作是从2013年开始,自2016年秋季起才使用按新《课标》编写的教材。之前一直沿用老课标的教材,这是遵照教育部的要求。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起诉的涉案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举证责任。”出版社代理律师认为,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不应当由彭帮怀个人认定,应当由权威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但是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彭帮怀并无该方面的证据。

 对于彭帮怀一直诉称“案涉出版物为非法出版物”的说法,出版社代理律师也不认同,“非法出版物是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而案涉的图书是经过合法的批准手续,履行了正常的报批义务,有合法书号。”

 另一被告方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中原图书大厦代理律师认为,由于彭帮怀此前已经多次就教材问题向法院起诉,法院均判其败诉,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应驳回彭帮怀的起诉。

 经过10多年的“战斗”,尽管没有一次胜诉,但彭帮怀仍是充满信心。“这次,不管是败诉还是胜诉,我都不会太在意,重要的是我将教材的这些问题提了出来,我相信真理会越辩越明。”彭帮怀用塑料绳将12册教材捆好,拎出了法院。

写信反映情况“石沉大海”

 

彭帮怀1988年师范毕业,当了10多年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后来,他离开学校,在郑州办了作文辅导班。在办班的过程中,他发现现行中小学语文教材上有很多“瑕疵”和“缺陷”。

彭帮怀说,“瑕疵”主要是指错别字和表达不充分的话等不规范的地方,“缺陷”主要是作文部分没有完全按照《课标》编写,可能会造成中小学生按教材学习作文而学不会作文的损害。

彭帮怀进一步说,这个缺陷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材的编写体例与《课标》的总目标不符,比如《课标》对作文的要求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