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一个错别字就是一次“事故”
伏笔爸爸
曾经在企业小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公文写作的底线》。
主题思想是:不论材料水平高低,千万不能出现错别字和排版等低级错误,这是公文写作的底线。
分享一个事例。几年前,同行业平行单位副局长,来公司交流座谈,办公室小刘承担外联工作,小赵负责会务。看似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业务,恰恰出了大岔子。
那天,副局长一行来到会议室。一进门,眼睛就盯着自己的桌牌瞅。
坐定之后,正常应该由公司领导作开场白。但是,副局长却先念起了桌牌上自己的名字:“吴粮”!我宁愿没有良心,也不想没有粮食吃。哈哈哈!
原来,会务小赵把副局长的桌牌姓名打错了,把“吴良”写成了“吴粮”!
说到这,尴尬到什么程度,估计大家都能体会出来。小赵的脸秒红、汗秒出,恨不得钻进地缝儿。还好办公室主任主动揽过儿,小赵幸免于“难”。
因为跟小赵的私人关系不错,小赵对我说,是小刘把副局长的名字搞错了,可以手机短信息为证。
但是,我对他说:虽然事出有因,要怪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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