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要求,根据自治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监管工作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委托第三方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二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组织对全区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58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6.2%。其中,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中,“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等总体评分较为靠前;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等总体评分较为靠前;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网、“喀什市人民政府”网、“阿图什市人民政府”网、“奇台县人民政府”网、“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网、“昌吉市人民政府”网、“莎车县人民政府”网、“疏勒县人民政府”网、“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等总体评分较为靠前。

组织对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230个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98.86%。其中,“新疆招生”(微信)、“新疆生态环境”(微信)、“新疆是个好地方”(微信)、“新疆退役军人”(微信)、“新疆医疗保障”(微信)、“伊宁县旅游”(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总体情况较好。

2022年6月7日-27日,组织采取“背靠背”方式对14个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互查互评”工作。各地普遍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查找问题总体较为客观准确,基本达到了以查促改、以评促建、以学促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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