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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声明

本人李晓笛,与檀国平有纠纷,经过法院判决,作出了(2021)粤0605民初31916号民事判决书、(2022)粤06民终10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对檀国平赔偿损失以及赔礼道歉,事后经过法庭的教育,认识了事态的严肃性,同时也自我反思。最后,特向檀国平致歉。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笛 ​​​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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