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满十年劳出狱,看有人在洗,理一下当年的轮奸案。
2013年,李天一和朋友去酒吧喝酒,叫了两个女生陪酒。
喝得差不多了就问领班其中一人能出台么。
当事人喝醉了表示不愿意,领班说可以先出去吃饭等清醒了再看看。
之后几个人在受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把人带了出去。
吃完饭又把人带进了房间。由于受害人不愿意脱衣,遭到李天一殴打,随后李天一第一个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后给了2000块钱放受害人包里。
第二天受害人给李天一打电话,李天一说这是嫖娼,不予理会。
受害人
登录后可查看完整内容,参与讨论!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