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亡三十年,大陆妹在台湾的历史

1992年台湾的人均GDP超过一万美元,以一个省的人口创造出了整个大陆40%的GDP,当时的台湾中产...

衰亡三十年,大陆妹在台湾的历史

1992年台湾的人均GDP超过一万美元,以一个省的人口创造出了整个大陆40%的GDP,当时的台湾中产非常富裕,人人都可以负担出国旅游,大量的家庭都实现了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幸福生活。

当时两岸人民的收入差距可达100倍左右,1个台湾人的收入顶得上100个大陆人。

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两岸通婚,不断有大陆女性嫁到台湾,当时两岸通婚比例里陆女嫁台男的比例接近100%。

要想结婚首先要两个人相识,那大陆女性是怎么认识台湾男性的呢?

要么是台湾男性来到大陆结识女性,要么就是大陆女性到台湾结识男性。

以2001年的数据作为举例,当时大陆的经济已经飞速发展了一个大台阶,但和台湾还是有很大差距,当时台湾老板在大陆设立了大量工厂,选了一批台湾本地员工来大陆进行管理,薪资差不多8000人民币左右。

而当时工厂女工的月薪才三四百人民币,不台湾如最底层员工的1/20,更别提老板了。

给女工的这个收入不低,因为三四百人民币她们老家的父母要一年才能赚到,而她们在台湾工厂一个月就赚到了,所以当时女工进厂是要找熟人托关系甚至交介绍费才行的。

但有些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