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一对夫妻在某高档餐厅宴请客人,他们6个人当天一共消费了4万,平均每人6800元。让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全都上吐下泻,而且浑身无力,全身发寒。医生检查后,说他们这是急性胃炎,挂两瓶盐水就能好。
王先生是一名生意人,当天他要招待4名客人,而且这4人中有两人是外籍友人,这种时候,普通的路边摊肯定不行,一定要上档次,所以他选了外滩的一家非常有名的高档餐厅。
高档餐厅请客,排面肯定是够了,当时也是宾客尽欢,王先生去结账时,餐厅工作人员非常客气的告诉王先生,“先生,您一共消费了40800元。”
王先生和朋友道别后,便到江苏出差,当天平安无事,可第二天睡醒后,王先生感觉到不对劲,浑身无力、全身发寒,而且上吐下泻。
刚开始,王先生以为只有他一个人是这样,和妻子联系后,妻子说,她也有类似的症状。意识到不对劲,王先生赶紧联系4名客人,结果2位男士吃完回去当晚就拉肚子,另外2位外籍友人,是第二天上吐下泻。
事发后,王先生联系餐厅,讨要说法,不曾想,店家竟给他英文邮件,表示此事“与餐厅无关”。餐厅认为王先生等人感染了诺如病毒。王先生不认可,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
对于此事,有网友提出,“六人吃了一顿饭,花了四万,这让我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有钱人。”“我还以为只有普通餐馆才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没想到高档的餐厅,也会发生同样的事!”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有网友提出,当天的菜品已经没有了,事情也过了几天,现在餐厅否认他们有问题,王先生将陷入了“举证不能”的尴尬境地。是这样吗?
从法律上讲,王先生等人当天食用的菜品没有了,等于没有了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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