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获刑4年的货车司机仍被监视居住 几亩地玉米是全家的唯一收入】贺宏国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2021年,他和大舅子韩东开始搭伙跑货车。2022年1月,一次长途货运后,两人因行程报备问题,最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生效后,两人没有上诉,一直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没办法跑车的这一年,日子也过得拮据窘迫。
在过去的400多天里,贺宏国和妻子女儿一直生活在加碑岩乡,这里是距离县城最远的乡镇,买菜要到几公里外的集市,住在这里的好处就是省钱。贺宏国和韩迎春回加碑岩乡生活后,也给女儿办了转学。周围的人大多对他们表示理解,但也有人会对着女儿指指点点,“看,这就是贺宏国的女儿。”让韩迎春庆幸的是,女儿大大咧咧的性格从不往心里装事,“就怕孩子出现心理问题。”
感染者是韩东的小舅子。2月2日,韩东去其家中聚餐。“去之前我专门做了核酸,拿到阴性结果才去。”韩东说。2月8日,绥中县通知全员核酸。随后两天,贺宏国和韩东的核酸结果相继显示阳性,两人被送入定点医院治疗。
与此同时,绥中县公安局找到正在治疗中的韩东和贺宏国,通过视频方式分别给他们做了笔录。两人这才意识到,事情开始严重了。2月24日,葫芦岛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查清了疫情的源头是两名曾经去过绥芬河的货车司机。到现在,对于源头的认定,韩迎春还觉得困惑,“我和女儿一直没阳,我们和他是最密切的接触者了,如果源头是他,我们怎么没被感染?”
“是否瞒报”成了案件争议的焦点。韩东和贺宏国表示,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行程,之前出车回来,就是最后一站是哪里就报备哪里,从来没有要求要报备全部的行程,“我们从绥芬河回来的时候,那里还没有发生疫情,按照当时的防控政策,是不需要报备的。”
10月31日,绥中县法院下发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人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去过绥芬河市的行程进行报备。后二人均被确诊新冠肺炎,造成绥中县范围内大量人员感染,“后果特别严重”。判决显示,韩东和贺宏国最终获刑4年,没有缓刑。
韩东和贺宏国没有上诉。“我们担心上诉可能会被加刑。”判决下发后,韩东和贺宏国一直没有被收监,“最初是因为疫情,放开之后就没人管了。”韩东说。2023年1月8,最高法等五门联合发布通知,对违反新冠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将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虽然韩东和贺宏国一审被判之后没有上诉,案件已处于结案状态。但政策的变化还是让两人燃起了希望。新政宣布之初,两人就以“法院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绥中县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之后,他们多次询问派出所和法院,得到的答复都是“让等消息”。
时至四月,辽宁绥中进入春耕节气,贺宏国也到田里播下三亩玉米。再审没进展,监视居住之下,这几亩地的玉米或许是他未来一年唯一的收入。韩东曾尝试出去打零工,“就扛了两天沙子,挣了300元。”长期零工对工作时间有要求,不能缺勤,因为监视居住要随传随到,韩东没办法保证这一点。贺宏国与韩东现在最大的期望就是再审申请可以得到回复。
3月28日一早,贺宏国从加碑岩的家里出发,前往法院。这一天,是他和韩东第二次监视居住到期的日子。他想去法院问一问,申请再审的流程走完了没有,监视居住到期该怎么办,“悬着让人很难受。”
当日上午10点,贺宏国到了法院,他再一次得到“去等通知”的消息,“下午会有人联系。”下午6点左右,贺宏国和韩东接到通知,监视居住再一次被延长半年。(来源:北青深一度)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