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规范及政策/佣金规则/佣金规则


协议规范及政策/佣金规则/佣金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明确京东CPS推广会员(“会员”、“您”)在《京东CPS营销协议》、《京东联盟平台服务协议》项下对京东商品进行推广可获得的服务费(“佣金”)计算方式,保障会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京东联盟平台(https://union.jd.com ,“本平台”)随时可能根据业务的发展等变更本规范并在本平台上予以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您,您应及时查看。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利用本平台进行推广;如您继续利用本平台执行推广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规范并愿意依变更后的规范执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京东站内:指京东平台(www.jd.com)及其它后续京东联盟定位为京东站内资源的网站或产品(含软件和无线客户端)。

  京东站外:指除京东平台(www.jd.com)及其它后续京东联盟定位为京东站内资源的网站或产品(含软件和无线客户端)以外的平台。

  第二条

京东内容开放平台:指在京东联盟事先允许的京东站内特定区域或产品范围内进行推广服务的京东开放平台(简称:内容开放平台)。

开放平台用户:即“达人”,指在内容开放平台申请开通、通过认证并以“达人”身份使用开放平台账号的个人或其他组织。

联盟平台会员:指根据《京东联盟平台服务协议》及联盟平台规则完成在线注册并具备履行CPS推广合作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联盟会员”。

第三条

自营商品:指京东平台(jd.com)页面明确标注“【京东自营】”字样或有其他相关明确标注的京东出售的商品。

  POP店铺:指符合条件的法人主体(“商家”)签订《“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并依据京东平台规则在京东平台开设的店铺。

  POP商品:指商家在其pop店铺中所销售的商品。

第四条

点击有效期:自京东平台用户点击站外推广链接起的一定时间内,联盟平台将予以计佣,该段时间即为点击有效期。

第五条 联盟平台对订单和商品的分类

同店订单:点击有效期内,当订单商品所属店铺与推广商品所属店铺或与之所推广店铺相同时产生的有效订单为同店订单。

跨店订单:点击有效期内,当订单商品所属店铺与推广商品所属店铺或与之所推广店铺不相同时产生的有效订单为跨店订单

跨屏订单:点击有效期内,消费者点击推广链接的平台与实际下单支付的平台不一致的订单。(举例说明:消费者在点击推广链接后,跳转至京东APP浏览了商品A,然后再京东商城PC官网购买了商品A和其他店铺的商品B,商品A对应的订单为跨屏订单,商品B对应的订单为跨屏跨店订单)

同店商品:当订单商品所属店铺与推广商品所属店铺或与之所推广店铺相同时,该商品称为同店商品。

  跨店商品:当订单商品所属店铺与推广商品所属店铺或与之所推广店铺不相同时,该商品称为跨店商品。

 第六条 佣金比例

  店铺商品佣金比例:指商家通过京准通平台京挑客针对商品单独设置的技术佣金比例(“佣金比例”)。

  店铺类目佣金比例: 指商家通过京准通平台京挑客针对每个类目所设置的佣金比例。

  店铺基础佣金比例: 指商家通过京准通平台京挑客针对所有商品设置的佣金比例。

  京东自营类目佣金比例:本平台为自营商品所设置的佣金比例。

第七条 平台服务费 

联盟平台服务费:联盟会员使用京东联盟平台进行推广时,联盟平台依照平台规定的服务费比例(10%)从商品推广中分得的收入部分。

特别说明,针对京享红包订单(即使用了京享红包活动发放的红包或者优惠券的订单)的平台服务费收取有特殊要求:点击有效期内,用户使用了京享红包活动发放的红包或者优惠券,但未点击订单商品或者订单商品所属店铺下其他商品的推广链接,该类订单联盟平台将从京享红包推广收入中分得一定比例的平台服务费。具体比例会提前公告通知。

   联盟平台有权决定是否将自身享有的平台分成奖励给联盟会员,具体以联盟平台公告为准。在提交订单后您可以在【效果报表】—【订单明细】中查看订单的收入分成。如果未来根据业务情况需要调整该比例的,运营方将通过公告形式提前公布,请会员实时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

第三章 佣金计算基本规则

  第一条 佣金计算金额为商品被成功购买发生的净交易额。即佣金计算金额= 商品总金额 - 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优惠金额-运费金额-税费金额。

注:京豆,红包,京享礼金三项优惠金额在佣金计算范围内。

第二条 联盟会员佣金金额为:实际所得收入(90%)与平台服务费(10%)之和。 

举例说明:买家点击联盟会员的推广链接,进入京东站内,成功下单商品,并通过银行卡快捷支付付款100元整。如果该订单金额不包括运费、税费,则联盟会员的佣金为:实际所得收入(90元)与平台服务费(10元),会员提现该笔90元的收入。

第三条 商家设置推广计划期间产生的同店订单点击有效期为15天,其他订单的点击有效期为24小时。

第四条 只有因用户的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会员佣金的依据。指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要求的行为:

1)用户通过推广媒介上设立的京东推广链接访问至京东平台并产生实际浏览行为(如app未打开或者页面未完成加载均视为未产生浏览行为,具体以京东后台数据日志为准);

2)用户在上述访问的点击有效期内购买了京东商品;

3)订单完成且在有效退换货期限内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

第五条 联盟会员推广的商品,除商家已设置了佣金的商品或无法转链的商品外,所有推广成交商品及其同三级类目下成交的商品均按照相应类目佣金比例计算佣金(《联盟平台类目佣金比例政策》和《PLUS会员订单类目佣金比例政策》供参考),其余则不计佣;

第六条 同店订单商品佣金比例优先级高于类目佣金。即同一推广行为下,如果一件商品已经设置有商品佣金比例,该商品又有适用的类目佣金比例,则该商品成交时按照商品佣金比例计算。

  第七条 当用户的点击行为串联多个联盟会员推广链接时,同店点击优于跨店点击。同一优先级下,有多个站外推广点击,以此优先级内用户点击的最后一个推广链接为准。

第八条 当内容开放平台与联盟会员的点击信息并存时,开放平台与联盟会员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结算佣金(以下比例为现行标准,如有调整以具体以联盟公告和/或开放平台公告为准)。

  举例说明:买家点击联盟会员(假设为A)的推广内容,进入京东站内,且最后从开放平台(假设为B)上传的内容直接至商家(假设为甲)的商品及/或店铺并成交的,佣金金额分为:A作为联盟会员实际收入为(70%);B为开放平台实际收入为(20%);联盟平台服务费(10%)。

第九条 仅内容开放平台的推广内容产生的佣金,按照内容开放平台协议及规则进行佣金的分配及结算,内容开放平台与其平台用户(即达人)之间产生的有关佣金分配问题由内容开放平台解决。(如有调整以具体以联盟公告和/或开放平台公告为准)。

第四章 复购订单计佣规则

第一条 根据复购订单计佣规则,会员可享有通过CPS推广带来有效首购订单的用户90天的跟踪结算权限。
第二条 具体的复购订单计佣规则如下:

(1) 有效首购订单指:京东新用户(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微信号、QQ号及身份证等),从未在京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商城官网、京东APP、微信手Q购物及各类京东所有的公众号、小程序等)购物,首次通过联盟会员的推广链接下单购买商品,且未出现订单取消、作弊等情况。

(2) 首购标识指:京东新用户通过联盟会员的推广链接首次在京东平台下单后,联盟系统会将该类订单标识为“首购”。如该订单出现取消或作弊等违规行为的,标识会改为“首购无效“或”首购作弊“,从而产生的复购订单不再计算佣金。

(3) 复购订单指:京东新用户购买订单被标记为“首购“,且在首次下单后的90天内,该京东用户通过联盟链接以外的方式,再次购买联盟平台商品的订单属于复购订单。该部分订单会被标记为”复购“。

(4) 复购订单的计佣条件:

1)首购订单及复购订单均应满足《佣金规则》关于CPS佣金计算基本规则;

2)首购订单被标记为“首购作弊“、”首购无效“的,复购订单不计算佣金。

 第五章 佣金的支付

第一条 除本平台另有规定外,每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到最近一个工作日)平台结算上个自然月会员应得的佣金,届时会员即可随时申请提现,按税法规定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会员,需提供合法、合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现后按照提现要求邮寄发票,款项会及时到账。

第二条 针对企业会员提现平台补贴佣金部分,您将在每次月结时先提现70%的款项,余下30%的部分将在企业向联盟提供发票且审核通过后发放(需在3个月内提供有效发票,如2月25日提现的部分,则最迟需在5月25日前提供有效发票;年度最后一个月收入的提供发票截止日期特殊,即1月20日提现的部分,需在2月28日前提供有效发票),若您在3个月内未将发票提供给联盟,剩余30%佣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

第三条 针对个人会员提现平台补贴佣金部分,如您在每月26日零点前没有完成操作提现,系统会自动将佣金打到您在联盟后台绑定的京东钱包中,请注意查收。每月因联盟推广产生的佣金将由宿迁兆盈商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及针对个税按月申报进行代扣代缴,申报完成后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到该申报记录。

为明确起见,平台补贴佣金部分指:【推广京东自营商品所得佣金或联盟平台的其他业务类型发放的金额】。

第六章 售后、违规处理

第一条 售后处理:

1、订单完成后,如消费者在90天内通过京东平台申请售后的,联盟将依照售后的状态判定最终佣金:

(1)佣金处理:

      1)售后成立的订单,对应的佣金将从联盟会员的账户中扣减(如一个订单有多个商品的,除售后的商品外,其他商品依照佣金规则正常进行结算),如联盟会员账户中余款不足,联盟平台将会督促会员及时退款。

      2)售后不成立的订单,佣金正常结算给联盟会员。

      3)如消费者在订单完成的90天后发起售后申请的,联盟平台不再主动介入处理。

(2)售后结束的处理时间:

      1)如售后的结束时间在订单完成的次月结算数据统计之前,联盟会实时扣除会员对应的佣金并返还给商家;

      2)如售后的结束时间在订单完成的次月结算数据统计之后,联盟会在下下月的结算数据中扣除对应的佣金;

(3)如消费者在订单完成的90天内发起售后申请,且在90天后售后状态仍为售后中的,系统将不再自动跟进后续售后状态,商家已扣佣金由联盟平台监管,并会不定期的依据实际售后状态进行人工处理;

(4)其他特殊售后,联盟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联盟平台作为联盟会员推广软件产品服务的提供方,会尽力督促会员及时退款,但无法对会员退款进行承诺。请商家和会员予以理解。

  第二条 京东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对会员就其违规推广行为实施处罚。

第七章 以下事项将影响佣金的计算或不计算佣金

第一条 使用优惠券/礼品卡/积分/钢镚/以旧换新补贴等非现金支付的订单,非现金(不包含京豆,红包,京享礼金)支付的部分不计算佣金;

第二条 退货的订单不计算佣金;

第三条 京东平台系统自动拆分订单的,以拆分后的订单分别计算佣金;

第四条 税费、运费、赠品不计算佣金;

第五条 跨屏跨店的订单不计算佣金;

第六条 《京东cps营销协议》、《京东联盟平台服务协议》终止/解除后产生的符合有效订单条件的订单不计算佣金,运营方无须向会员支付任何费用,但协议终止/解除前发生的有效订单运营方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点击有效期内,消费者通过其他会员推广链接进入京东平台/本平台认可的其他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原链接得推广会员的不计算佣金;

第八条 用户的购买行为发生在通过CPS推广网站点击京东推广链接访问至京东的点击有效期之后不计算佣金;

第九条 团购订单,彩票订单等虚拟订单或其他京东主站新增品类,但联盟平台设置佣金为0的订单(该类订单自联盟平台设置佣金之日开始计佣)不计算佣金;

第十条 企业用户购买的订单不计算佣金;

第十一条 2016年7月6日起对“京东帮”的帮主生成的订单将不予支付佣金;(“京东帮”是京东授权服务合作商(以上简称帮主)为县域及农村消费者提供代客下单以及大件商品送货、安装、维修、退换一站式服务平台。)

第十二条 自2017年12月15日起对“京东家电专卖店”生成的订单不予支付佣金;

第十三条 自2019年5月16日起对“京东之家、京东专卖店、京东电脑门店、京东小店”产生的推广订单及其店长自行购买的订单不予支付佣金(“京东之家、京东专卖店、京东电脑门店、京东小店”是指京东授权商家使用京东有关品牌并按照京东的规范要求进行经营的实体门店)

第十四条 经销商的订单不计算佣金(“经销商”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将从京东平台或第三方处采购的商品转手向任何第三方销售的法律主体;或以自身名义代任何第三方在京东平台购买商品并赚取差价的法律主体)。

第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京东平台/本平台认可的其他电商平台/本平台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不计算佣金;

第十六条 会员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消费者对京东平台/本平台认可的其他电商平台与会员及其推广媒介之间的关系产生任何误解或混淆的不计算佣金(-例如,会员试图影响京东平台/本平台认可的其他电商平台/本平台任何功能或交易过程的如搜索、定购、浏览等);

第十七条 购买或推广行为存在违规作弊的订单,不予支付佣金。违规订单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帮助商家刷单炒信的下单行为;
    
  2.   盗取他人京东账号、银行账号等信息、或盗取他人京东账号中的资产等的下单行为;
    
  3.   出现威胁京东或商家系统安全的行为;
    
  4.   使用软件注册的京东账号,或注册信息、订单详情中含任何虚假信息的京东账号,或者以任何非京东认可的方式(如: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等)访问或登录京东商城网站进行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行为:(1)领取、兑换优惠券;(2)进行抽奖;(3)领取京豆;(4)购买商品;(5)参与各类优惠活动;
    
  5.   一人或多人合意使用一个或多个京东账号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数量超过正常生活消费需求的订购行为;
    
  6.   利用软件、技术手段、拆单或其他方式,为套取优惠、折扣、赠品、运费或其他利益而注册一个或多个京东账号、一人使用同一或多个京东账号,或合意他人使用同一或多个京东账号进行下单等行为;
    
  7.   通过订单收货信息、订单备注、留言、评价等手段发送违规内容、广告或垃圾信息等;
    
  8.   出现违反用户注册协议中约定、京东平台规则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超限额订单不计佣,即指定类目或商品,超出数量限额或实付金额限额后,对应订单不计佣;具体说明以本平台公告通知为准;

会员知悉并确认,因业务发展需要,上述不予计算佣金或影响佣金计算的事项将可能发生变动,并将在本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布,会员应实时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范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京东CPS营销协议》、《京东联盟平台服务协议》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在《京东CPS营销协议》、《京东联盟平台服务协议》中未进行定义的,按照上下文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

  第二条 本规范于【2023】年【03】月【30】日修订,于【2023】年【04】月【0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