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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老柒

其实我当年写化学事故的时候,也遇到了质疑,也是来自非常专业的学历远比我高的人,时任百度贴吧毒理学吧大吧主,帖子当时发在了百度贴吧化学吧和毒理学吧,也是好多年前了,也许有人有印象,大概内容就是对我的化学事故大姐删号小哥删号提出了质疑,她的观点就是,硫酸没那么危险,腐蚀性也没那么强,硫酸滴到手上腐蚀性没那么快,溅到身上大姐也不至于死,小哥硫酸洗脸最多失明+毁容,删号不至于。
当时的质疑也算有理有据,数据曲线啥的都有。
我本来也有一说一的在回答。
但后来随着“在家实验党”的加入,味道就变了,那时候的化学吧,在家实验党是绝对多数,而我又是坚定的反对在家做危险化学实验的,所以跟他们闹得很不愉快,然后在家实验党就各种刷话题发帖质疑我,最后闹得质疑我专业性和真实性,然后我写了下文。

截图里的事,我看过原新闻,大约就是(图2)的意思,几秒见骨,如果是冷浓硝酸那的确不可能,但如果是热浓硝酸,并不是不可能。
#惊天救援片方回应北大路演事件# 北大化学系的那位学生犯了和当年质疑我的学生一样的错误。
实验室的强酸腐蚀性数据和现实中强酸事故,是不一样的。
因为实验室是不会有高温强酸和带压强酸腐蚀速度曲线的。
具体大家看正文。

《给质疑者们的的一封信》
有几句话想说在前面。
首先,我希望您们质疑的是,为什么人会死,本来不应该死的!
而不是,真的死了吗?这件事情是真的吗?
因为如果是后者,在我看来,是对死者的亵渎,以及对化工事故风险性的忽视。
那么,咱们就没必要继续讨论了。

对于广大质疑者,那就让我们把所有问题铺在桌面上,一件一件的说。
让我们先以毒理学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两起硫酸纸死事故的原因。

在这里必须标明一下我的态度,那就是硫酸的确没那么危险,不管硫酸洗脸,还是硫酸洗澡,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会死人的,如果处理及时,毁容都不会。
不管是化学还是化工,硫酸都算不上是一个危险的原料。
这一点,质疑者们的认识是正确的。

但是,我说过你们不专业,是有我的道理的。
毒理学最大的分支就是法医毒理学,做一份由法律效力的毒理死亡原因报告最重要的两点就是:
毒物性质。
现场还原。

质疑者们对于硫酸的脱水性,强氧化性,强酸性的认识很标准,完全就是照搬书本,但是在理论结合实践方面,你们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这方面应该加强。

两起硫酸致死事故,虽然罪魁祸首都是硫酸,但是还有两个重要原因,我感觉你们好像并没有意识到:
1硫酸泼面的硫酸是带压硫酸,硫酸洗澡的硫酸是高温硫酸。
2两起事故都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

如果这两起事故的硫酸并不带压,温度也不高。
而我们的应对准确及时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死。
哪怕是带压硫酸、高温硫酸,如果我们当时能够及时准确的做出处理的话,有很大的可能也是不会有人死。

所以,综上考虑,之所以机修和大姐死了,硫酸本身带有特殊性和我们的应对失当负有直接责任。
在这里,硫酸本身的毒理性质反倒不是那么重要。
因为换成别的,也一样很有可能会死。

机修当时侧面我能看到,被管路里面的黑色液体泼面之后,我的第一判断是机油,所以当时虽然机修在叫唤,但是我并没在意,还是跟主任在聊天。因为我也被脏脏的机油泼过,是挺疼的。
机修当时直接用袖子抹了一把脸,继续在锯。
哦对,他带着护目镜,所以并没溅到眼睛里。

有人说硫酸为什么是黑色的?
在这里我想解释一下,那就是工业上用铁皮桶装的95%硫酸本身就是灰色半透明的,跟实验室分析纯无色透明或者略带一点黄色的是截然不同的。
再经过一个冬天管路中的污染,黑色很正常。
我见到过很多黑颜色的浓硫酸,外观和机油非常类似。

等到我注意到不对劲的时候是机修的叫声已经变成了惨叫,这就显然不是机油溅到脸上之后所能带来的痛苦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机修已经捂着脸满地打滚了。
我过去强行掰开她的手才发现,脸上脖子上什么颜色都有,所谓白-黄-橙-红-褐-黑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当时我刚刚进入这行。
顿时被吓傻!
事后我也不知道我愣了多久,但是主任告诉我,大约有半分钟。
车间方面本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置,他们都不懂化学,平均学历初中,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机修满脸的烧伤是什么情况。

等到我反应过来,让他们送走的时候,可以说已经晚了。
但死因是什么,我不清楚,如果让我猜,我认为是血液酸中毒。
人体的血液的PH在7-7.3的时候是健康的,高于7.3和低于7都会造成血液中毒,而血液中毒死亡很快。我记得不到6克的浓硫酸进入血液就能够改变血液PH值致人死亡。
何况带压硫酸当时的压强是多少我不知道。
很有可能压力很高直接打破皮肤进入血管微循环改变血液中的酸度,所以死的才那么快。

下面咱们再说说大姐。
那次是高温硫酸,温度有多高?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命令撤离的时候,釜内每秒温度提高大约15-20℃。
那时候数控温度计刚刚过0℃。

我建议质疑者们你们可以做这样一个实验,找个500ml四口瓶,装上300ml浓硫酸,然后机械搅拌条件下,向内滴加60%热氢氧化钠水溶液,然后在反应周围固定几只小鼠。
你站在安全距离之外,进行观测。

这样可以得到第一手资料。
最重要的是你可以拿到高温硫酸需要多久需要多大量可以杀死小鼠。

我不认为这是质疑者们故意没看到,我认为这是你们的疏忽。
比如我拿到一份工艺,打算重复。
需要考虑的是:
1投料量
2搅拌速率
3溶剂量
4环境

但是这些,小试基本都不考虑,工业有工业的特点,比如搅拌,锚式,杆式,十字式差别就很大。
别的都对,搅拌不行,项目也会出问题。
但是小试,基本上搅拌从不是问题。
比如环境,在东北能做成的化工项目,拿到四川做放大就会出问题。因为潮湿,因为温度。

所以,仅仅照搬硫酸的毒理,而不考虑到事故发生的现场情况而得出的结论,实际上是不全面的。

为什么毒理学最大的应用在法医领域?
因为法医做现场,而毒理学实际上无法脱离现场而存在。
而您所谓正统的毒理学不考虑症状,实际上是一句很不专业的话。

嗯,我该说的暂时说完了。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交流。

但是,如果你质疑事件本身的真实性,那就不用继续了。
那么这贴就是我最后的声明。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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