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关于申报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2019-12-05 11:19

http://rsc.pyvtc.edu.cn/info/1035/1449.htm

各教学院部:

为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按照《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濮职院行〔2016〕167号),学校将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建立以专业为基础,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担任,成员为本专业的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师德高尚、身心健康、具有教育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规划、管理、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能担负起工作室建设工作。

(二) 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考核细则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有小结,每学期有成果。在各教学院部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更新动态。

(二)做好专业引领。了解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和专业领域前瞻性学术动态,为教育教学发展和专业建设提供实践参考和智力支持。

(三)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专业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周期为2年,每周期内,至少主持2项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主持人及成员至少在专家公认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四)指导培养教师。建立导师培养制,为成员制订专业成长方案,指导和帮助成员成长。

三、权利与义务

(一)制定工作室建设及运行方案、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二)发挥导师引领和辐射作用,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专业理论学习和教学研讨等活动,提高成员的教科研能力,带领成员共同成长。

(三)制定工作室成员发展成长规划,支持和鼓励成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