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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谈村民私造浮桥被判刑】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

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黄某拆除浮桥。

浮桥拆了后,黄某以为没事了。但2019年2月,他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某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7月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某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同年12月31日,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黄某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18人均适用缓刑,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院判决书认为:黄某及其他人员于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体浮桥收取过桥费;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桥。黄某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为52950元。法院认为,该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涉及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对于寻衅滋事罪,在立法层面上有学者持废除的态度,每年